我离开纽约到德克萨斯州访问后(现在波兰特,美国时间11日去旧金山,12日从旧金山回北京),上网就开始不方便了。酒店房间是无线上网,我接受不到无线信号。
今天,我在酒店商务中心通过网线登陆了邮箱,看到了林洪楠律师发来的邮件,才知本月13日上午福建三网民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让我感到很无奈的是,我要在14日下午才能回到北京。我虽然无法参加开庭,但辩护词已在离开北京去美国前寄开了二审法院。
二审会开庭审理三网民案,让我有些感到预料之外。在司法实践中,除死刑案件二审必须要开庭外,其他案件绝大多数是书面审理。这次开庭审理,不知是否采纳了我辩护词中提出的意见?
游精佑和吴华英羁押快一年了,从法律上来看,除非是改判他们无罪,是不存在改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不过,由于范燕琼是判的两年有期徒刑,给她改判还是有可能。但据我的分析,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可能性极大,改判无罪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游精佑制作林秀英口述视频,不论是从事实上来讲,还是依法律规定来看,他的行为根本不构成捏造事实,由于他没有参与捏造成事实,所以他的行为也就不属于诽谤犯罪。
到本月十八日止,福建三网民案二审最长审限一个半月时间只差五天就期满了。因此,本月十三日的开庭,很有可能会当庭驳回上诉。
附游精佑诽谤案二审辩护词http://liu6465.fyfz.cn/art/637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