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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陕西南郑县某幼儿园发生砍杀儿童事件,因为前5起报道了才有人效仿?
留个爪印儿 2010年5月12日 00:12:38

看到两个推:

Tkymobile     陕西汉中市南郑县一所幼儿园星期三(5月12日)发生砍杀幼儿的恶性袭击事件。 人民网引正在现场的汉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柳晓明称,袭击造成七名儿童死亡,13名儿童受伤。

还看到这个推:罪犯心理希望杀人后可以得到广泛的报道和关注 这也是动机之一 所以要尽量减少报道和传播 不然其他变态者纷纷效仿

上一次就听国内人说,不能报道,否则有人效仿。我简直无语了。不过,也证明了韩寒为什么火,韩寒一句名言:世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那不是一般的智慧呀。当初,芝加哥16岁男孩被殴打致死,美国媒体简直是24小时半个多月连续报道,找州长、总统谈看法、措施,找神父、帮派成员等等作分析、找根源、找对策... ... 去年9月份的事,我到现在没见有美国人效仿把另一个美国男孩殴打死了。

相关链接:芝加哥16岁男生街头被殴致死       



2楼 2010年5月12日 15:02:08 留个爪印儿

楼主按: 拷贝几个微博,这些事件中,很不可思议的是,泰兴幼儿园事件中,不让家长见受害的孩子,父母见孩子特别是受伤的孩子,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看样某些人为了自己的位子连天理都不顾了。不顾天理会遭天谴的

任晓雯:若说有人杀小孩,是因为媒体报道了杀小孩。那么一切其他坏事——偷窃、打劫、强奸、放火,都可以归罪于媒体的负面示范。从此只报道正面,是不是就直达和谐社会了?为了不看到黑暗而戳瞎眼睛,只能让我们陷入更大的黑暗。

陈志武:人为什么会被逼得走头无路?学者、媒体、决策人,都该思考。媒体有义务把社会的真实报道出来,掩耳盗铃无济于事。

任晓雯:媒体如何最大发挥警示和反思的理性作用,最小减低负面示范,是必须探讨的问题——但这只能是在能够报道的前提下。 //@thefifthday:美国的做法就是“这促使某些国家出台了大众传媒指导意见,迫使记者不要以耸人听闻的方式报道自杀事件,也不要在报道中详细描述人们自杀所使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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