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网传“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的据称最全58分钟视频
下一篇:转:树叶上的艺术(多图)
郭德纲弟子打记者事件的美国法律问题
米娅 2010年8月7日 15:13:58

20100809补充:刚和一个美国网友讨论,他认为,双方都有问题,在走廊上也属于屋主的“property”,开枪属于“ self-defense(自卫)”,追出去打就属于“assault(袭击)”。他最后说,这需要法官和陪审团来确定。有时间把对话整理了发上来。

按照他的理论,在郭的院子里动手,是屋主正当防卫,在外面公共区域,动手就是“袭击”,“偷鞋”之类就可能是“毁谤”。BTW,如果按照美国法律,那些搞强制拆迁的算是一点戏都没有了。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那个打记者的弟子并不是屋主呀。

       北京台和郭德纲的节目我都不怎么看,前一阵在围脖儿上看,说郭德纲弟子把去他家摄像采访的记者打了,印象是记者怀疑他私占绿地,然后就带着摄像师到他家去了,在那里和郭的弟子发生冲突,郭的弟子把记者打了,网上说,有轻微脑震荡,图片上记者胳膊还吊着绑带。

       然后,就是网传郭的反应,大意是,该打,力挺弟子,还有郭的发言视频,当时感觉郭有种帮派老大的派头:打就打了,打的好。这让不少网友相当反感。郭的弟子被拘7日,罚款200元。感觉自此郭那帮人还是占上风的。

       接着,事情急转直下。德云社两弟子宣布脱离德云社。再接着,德云社被宣布清查,演出取消,后来,还有其他方面的被打压,德云社简直面临倒闭的风险。整个事件,让人目不暇给。

       接着围脖儿上有网友发不少帖,支持郭,说,郭是P民,记者是官家,说记者该打,记者下作,而且很多帖是骂骂咧咧 --  真不是这是帮郭呢,还是要毁他。其他网友基本上则谨慎的选择了噤声,也有人小声说,这是在发动群众么?不过,附和的网友并不多。

       也有网友的观点也很睿智,这个围脖被转发了2285次:记者再讨厌也不该打,正如郭德纲再三俗也不该封。这是同一个原则:就是要允许别人讨厌。当你认同记者讨厌就可以打时,其实也是认同郭德纲讨厌就可以封。你的思维可能正是强权的土壤。如果斗争双方奉行的是同一种理念:看谁不爽就灭掉谁,无需审判,那么不论谁当权,都不可能有宽容的社会。

       也有围脖儿说,郭方有痞气、匪气,歇歇也好

       我也很赞赏这样的观点:不支持郭德纲,但维护他的正当权利,反对滥用公权力

       我刚和人在围脖儿上讨论过,如果事情发生在美国,是不是就可以打记者的问题。“私闯民宅就该打”,这是挺郭派里面的很普遍观点,摘几条围脖儿对答,粉颜色是我的围脖儿,蓝的是对方的:

“有民警在场情况下,对方还欲抢夺记者的摄像机”,你偷拍,人家抢你摄像机天经地义,这要在美国,户主早用枪打死你六次了,说不定还朝你扔手榴弹呢……

发生在美国也绝对是违法的,认为私闯民宅就可以杀人说明你不了解美国,就是小偷,你打也可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甚至是滥用私刑,需要警察来执法,除非你当时是正当防卫,但记者显然并没有威胁住户,如果有窥探隐私,在美国需要叫警察,通过起诉等法律手段解决。

在私闯民宅的现场再叫警察来,私闯民宅者早就溜了,正当防卫是即时性的,当场发生当场防卫,如果私闯者激怒户主,导致防卫过当失手杀了他就很有可能发生,即使判刑也不会重。如果我是户主,面对无理入室态度蛮横的外人,我至少要用枪把他打成残废……

美国保护私有财产,但同样也很重视防范滥用私刑,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执法的权力,在美国,普通人追打小偷都很可能是违法的,要被起诉甚至判刑的,有的在国内算作见义勇为的中国人就是这么被起诉的。激怒和威胁人身安全是两回事。

我个人是很反对封杀郭德纲的,但如果说打人有理,实在不敢苟同,文明的社会不应该是这样的。

现在看来打人的根本不是强者,力挺他的也算不上强者,被打的也根本不是弱者,可是一些人根本不是强者,却把自己放在了强者的位置上,做出强者的姿态,同情分自然就少了。

另外,在网上找到这个新闻:

这是一段《中国新闻网》的新闻: 记者进入郭宅外面的走廊并敲门,尚未侵入“住宅”,郭德纲的徒弟殴打记者,显然是不合适的。在记者退到小区公共空地时,所谓“侵入住宅”的说法已经消失后,还要动手殴打记者,毫无疑问是违法了。

注:追出去打,在美国绝对是犯了大忌的,这里搬用美国法律是适得其反,就是打的是小偷,你都会被起诉,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力执法,否则就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甚至是滥用私刑,这都是文明社会的禁忌。在西方国家,如果和人发生争执,最重要的事是赶快退出对方的领地,比如住宅、商店,否则你就处于劣势,但也不是说,你没有威胁对方人身安全,因为在对方的私有领地,你的人权就没有保障。

补充: 在加拿大,被人不友好的推一下,都可以报警,警察都会管,口头的辱骂,也是警察要管的违法行为,称为 verbal abuse。我看了视频,上面这段新闻描述还是客观的,不过走廊也算是在屋主的“property”,也不能“invade(侵入)”的。

       个人印象,郭、他的弟子等做得过了头,但封杀郭德纲他们也同样是做得过了头的事,我们这个社会,离文明还有距离。         


共1页
相关链接
1. 美国老外看“郭德纲案”的“私闯民宅”和“正当防卫”(和老美聊天)
2. 我不会支持郭德纲,但反对封杀他
3. 网传“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的据称最全58分钟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