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按:看不大明白,是不是和国内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以出售相比。
来源:明报 2010年4月9日
多市议会廉租屋委员会昨天决定﹐支持低中收入家庭拥有廉价屋的产权。本国最大提供廉价屋拥有权财务支持的非牟利组织「家园所有权选择」(Home Ownership Alternatives)对此表示支持。
这个组织支持低中收入家庭拥有房屋产权﹐主要是通过向这些家庭提供分享增值的第二次房贷。他们的第二次房贷不规定借款人每月必须支付还款。购房者只有在出售其房产时才必须还清这第二次房贷﹐或者业主自愿选择还款。
该组织拥有5000万元资金﹐并参与了15个廉价屋计划﹐为2500个房屋单位提供了财务支持。
该组织发言人思密斯(Joe Smith)昨天表示﹐市议会廉租屋委员会的决定﹐是帮助多伦多家庭实现他们拥有一个家的梦想。他表示﹐他们认为社会平等必须获得保护﹐社会平等也需要不断加强﹐从而使得更多家庭有机会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
市府官员称﹐未来将每年使用200万元﹐来帮助低中收入的家庭购买一间由非牟利机构建造的房屋。市府希望每年可以为200户多伦多家庭提供这样的帮助。多伦多市府相信﹐低中收入家庭拥有房产后﹐可以创造一个不同家庭、商业「混合」其间的繁荣的社区﹐打破贫困的循环链索﹐并可以减轻出租市场的压力。 「家园所有权选择」希望和市府在这方面取得合作﹐并在未来对计划做出相应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