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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学生举报官二代公务员考试作弊,被跨省抓捕(图)
酱李儿个酱 2010年11月29日 15:39:34

转自:大学生举报高官之子公务员考试作弊嫌疑 警察以诽谤罪将其跨省抓捕

王鹏父亲的呼吁信

各位富有正义感的朋友:
 
    我叫王志昌,现年5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工人。现因我儿子被宁夏警察以“诽谤罪”非法抓捕,向各位诉说案情,并请教该如何办。

    我儿子王鹏,原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学生,这次因为举报宁夏扶贫办主任马崇林和吴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之子马晶晶在2007年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嫌疑,于11月23日上午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现在警察不仅威胁要对他判重刑,还到处抓捕与事件毫无关系的我以及孩子的妈妈,逼得我们夫妻到处躲藏有家不敢回。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9月,我儿子王鹏从江苏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学习,恰逢与马晶晶等3名同学分到同一间宿舍。入学之后不久王鹏发现,来自宁夏马晶晶总是游手好闲,基本上不学习,原来他的爸爸马崇林是宁夏泾源县县长,妈妈丁兰玉是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是厅级干部。所以他学习好坏无所谓,反正一毕业就能安排一个好工作。
    令王鹏苦恼的是,马晶晶除了不学习,还特爱玩电脑游戏,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宿舍玩电脑游戏到12点,并且把游戏的声音弄得特别响。王鹏为此和马晶晶交涉过几次但不管用,两人甚至因此发生了争执。过了一个学年,我看儿子为此很苦恼,就下决心从微薄的工资里多挤出一点,让王鹏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间单独住,以免影响学习。
    2007年6月,王鹏所在的班级面临毕业就业,兰州大学开始对这个年级的同学统计就业率,当时王鹏作为统计人员,让马晶晶填表,马晶晶将自己的就业单位填写为银川市团委。同学们问马晶晶,团委是公务员单位,没考试怎么知道自己能进去呢?马晶晶满不在乎地回答:“考试还不只是走个过场,我爸妈已经给我选定了去团委当干部,这样将来好当官。”
    2007年7月10日,宁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正式开始报名,马晶晶果然在当天报考了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一职。更让王鹏和同学们惊奇的是,在学校4年期间,马晶晶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第几位。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职位考试中,一共408人参加角逐,马晶晶不仅笔试得了第一名,而且面试也是第一名,最终顺利“考”中了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的公务员岗位。

    看到这种反差,直率而富有正义感的王鹏联想到马晶晶平时的不学无术和不尊重他人休息权的不道德行为,就向国家公务员局、监察部和银川团市委的领导写了举报信,一是举报马晶晶平时的学校表现差,二是对其学业成绩和公务员考试成绩的巨大发差提出质疑,三是对这个岗位的招考工作是否存在作弊嫌疑提出质疑。但这些举报信发出后并没有什么结果,马晶晶照样去团委上班了。也是在这个期间,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升官为宁夏自治区扶贫办主任,这个职位比县长不仅级别要高,而且权力大得多,因为在宁夏这个贫困地区,扶贫办掌握着巨额的扶贫资金拨付权,区以下各级官员都要巴结他,而马晶晶的母亲也再次升官,从市委常委升为吴忠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看到举报信没有发挥作用,王鹏也把举报信里的一些内容发到了网上,并从公务员招考的透明性、公正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他万万没想到,正是这些举报信和网上意见,让他深陷牢狱之灾。
    11月23日,已经毕业并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在办公室被来自吴忠市公安局的警察带走并立即被抓捕至宁夏吴忠,一份来自该局利通区分局、编号为吴利公刑拘字(2010)第388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王鹏已经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在王鹏被抓走的第三天,我从江苏紧急赶到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那里的刑警看我前往,立即又限制我的自由,并威胁我说,王鹏诽谤领导的家属,领导有批示,后果很严重,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从11月25日到27日,与此事毫无关系的我,也被那里的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不许我离开,晚上也必须在他们指定的地方睡觉。看着这些警察完全无法无天的做法,我被迫于27日早晨逃离了吴忠来到北京寻求帮助。
    这两天,有北京的律师和法律专家告诉我,按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属于“自诉罪”,它的意思是,如果要追究一个人的诽谤罪刑事责任,只有认为遭受诽谤的本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不能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和检察院公诉。当然,刑法对诽谤罪也规定了可以提起公诉的特定情况,就是必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我想不通的是,我儿子王鹏,作为毫无城府的年少学生,仅仅因为看到高官的子女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作弊的嫌疑和不公正的可能性而写信举报,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都轮不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样的遭遇,显然是因为被举报者的父母都是宁夏的高官。
    律师还告诉我,最高检为了防止官员滥用权力以诽谤罪侵犯公民的举报权,规定对这类案件必须上提一级进行批捕,可问题是,我儿子现在被吴忠市下面的区公安分局抓捕,批捕权即使上提一级,还是在吴忠市检察院,这仍然属于马晶晶妈妈的管辖地。即便到了宁夏自治区,马晶晶的爸爸因为掌握着扶贫资金拨付大权,在这样一个贫困地区,恐怕没人会不给他面子的。看起来,我儿子王鹏这次是凶多吉少。

  我的朋友查了查网络资料后告诉我,这些年以来,因为举报或者批评被警察以“诽谤罪”胡乱抓捕的案件有过好多次,比如山东曹县青年段磊案件、重庆彭水诗案、河南王帅发帖举报土地违法案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案等等。
    如今,我的儿子王鹏,也因为举报而被跨省追捕,并且办案的机关偏偏就是在被举报的高官所管辖的吴忠市。
    各位尊敬的朋友,正在东躲西藏的我和孩子他妈,也只有躲在这里向社会求助了。求求你们,给我出出主意。
    王志昌叩首!
 
我的联系电话13812437188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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